装修设计合同集锦15篇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合同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它也是实现专业化合作的纽带。那么问题来了,到底应如何拟定合同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装修设计合同,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装修设计合同1甲方:
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装饰工程方案设计及施工图设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1、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条例》;
1.2、国家及地方有关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1.3、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1.4、本工程的具体情况。
2、乙方提供的服务内容及要求:
2.1、完成商住大堂、商住会所(第四层)、楼宇示范单位、销售交楼标准、公共等候空间、雨蓬、公共通道及走火通道等装饰工程的方案设计及施工图设计;
2.2、完成2.1中装饰工程的施工现场的设计配套服务工作;
2.3、本项目产品的顾问及咨询工作,以及其他相关工作;
2.4、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建筑及结构图的电子文件完成2.1中装饰工程的设计方案的手稿图、电脑效果图、说明资料,深化、完善相关方案,并完成施工图设计、材料样板的选择与提供、成本预算和其他设计服务。
2.5、每一项设计,乙方须提供2款以上的设计方案供甲方参考选择。
2.6、设计成果要求:
2.6.1大厦商住大堂平面布置及效果图 幅,图幅规格为 规格;
2.6.2商住会所平面布置及效果图 幅,图幅规格为 规格;
2.6.3标准层北半层交楼标准户型 种不同风格的彩色平面布置图及效果图,风格及表现由乙方设计师自定,单方造价控制在 元以内,图幅规格为 规格;标准层南半层示范单位 种不同组合的彩色平面布置图及效果图,图幅规格为 规格;
2.6.4公共等候空间、公共通道及走火通道各 款效果图,图幅规格为 规格;
2.6.5首层入户大堂及裙楼商场雨蓬效果图 幅,图幅规格为 规格。
2.6.6以上方案的合订本。
2.7、方案获甲方确认后15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交付全套一式十份的施工图纸。
3、乙方报酬及支付方式:
3.1、乙方完成本合同第2条所述服务,甲方向乙方支付的报酬为人民币元。
3.2、乙方向甲方提交施工图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的60%(即 元);合同所约定的所有服务完成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的40%(即 元)。
4、甲方责任
4.1、甲方按本合同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乙方提交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负责。甲方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时限3天以内,乙方按本合同规定交付设计文件顺延相同时间;规定时限超过3天以上时,应由甲乙双方重新商定交付设计文件的时间。
4.2、签署确认经审核同意的设计方案、施工图纸、技术资料及材料样板等。
4.3、甲方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供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乙方需返工时,双方除需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合同(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甲方应按乙方所耗工作量向乙方支付返工费,所耗工作量的计算和费用标准由甲乙双方共同商量决定。
4.4、负责方案和施工图会审的组织工作。
5、乙方责任
5.1、按本合同规定的内容、时间及份数向甲方提交设计文件。
5.2、及时提供相关服务。
5.3、乙方必须根据甲方批准的设计任务书或经甲方批准的上一阶段设计文件,以及有关设计技术经济协议文件并应严格执行国家设计标准、技术规范、规程等进行设计,并提交符合质量的设计文件。对设计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并承担相关责任。
5.4、对在原定任务书或设计委托范围内的必要修改,乙方应负责承担,并不得影响设计工期。
5.5、乙方的设计应满足甲方的使用要求,并根据施工图纸提交预算文件。
5.6、乙方应为金盛大厦的装饰装修工程的施工提供全程施工配合服务,并对施工人员进行施工前技术设计交底,参加图纸会审,解决施工中的有关设计问题,负责设计变更,参加隐蔽工程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
5.7、乙方应为甲方所需购置的室内装饰用品、材料及色样等提出建议,并协助甲方购买家私、灯饰、窗帘、饰品、植物等,并指导布置家私。
5.8、参加甲方召开的装饰材料及装饰工程的招标会议,并对投标方提出的问题作相应的答复。
5.9、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扩散、转让甲方提交的技术经济资料及各阶段的设计图纸。如发生以上情况,甲方有权索赔。
6、违约责任
6.1、甲方应按本合同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乙方支付设计费用。逾期超过10天以上时,乙方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甲方。
6.2、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时,若乙方未开始设计工作,则不退还甲方支付的定金;若已开始设计工作,甲方应根据乙方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计算设计费并支付给乙方。
6.3、由于乙方自身原因,延误了按本合同规定的设计文件交付时间的,每延误一天,应减收本合同总额的 5 ‰;逾期超过 10 天,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返还甲方已付款额。
6.4、由于乙方设计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乙方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并根据实际损失程度向甲方偿付赔偿金。
6.5、合同生效后,若由于乙方的过失导致合同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应返还甲方已付款额,并赔偿甲方人民币5万元。
6.6、乙方未经甲方同意向第三方扩散、转让的技术经济资料、任何各阶段的设计图纸和文件,甲方均有权向乙方索赔。
7、其他
7.1、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甲方对乙方设计的不满意且最终的施工未采用乙方的创意设计,则乙方应全额退还甲方已支付的设计费。在此情况下,甲方不得将乙方的设计资料、设计文件等泄漏给他人。
7.2、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7.3、本合同所完成之成品或所确认之设计稿件,其所有权和版权归甲方所有。若因乙方侵权而与第三方产生纠纷,由乙方承担全部经济、法律责任。
7.4、本装饰工程设计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甲乙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7.5、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作为附件,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7.6、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此处隐藏26308个字……同意,若发生以上任何情况均不属于质量问题,受托方不承担任何保修责任。
4) 若因非受托方原因导致无法采用各项装修、设施、设备的品牌、材料、颜色时,受 托方将使用同等品质、档次的材料、颜色予以替代。
5) 因天然石材和花岗岩的硬度等原因易出现细微裂纹等情况,为保证石材自然色泽等 效果,委托方同意受托方进行修复、抛光等处理。
6) 该房屋内的墙纸、软包、木饰面、墙砖、地砖等,均以实际装修结果为准。
7) 该房屋内的局部结构、管道、线路、接口、开关、插座、可视对讲、小五金等因设计优化的需要,具体安装位置将由受托方自主做适当调整,均以实际装修结果为准。
8) 受托方有权在不违反本协议的前提下,对本协议及其附件未明确规定的部位、装修 标准和情况,按照受托方认为合适的方式进行装修处理,委托方认可和接受该等装修处理。
6. 委托方知悉并同意,该房屋所在楼盘的样板房仅作为商品房装修后的空间布局展示,不作为,也不得被视为,该房屋的装修装饰标准。前述的样板房内的布艺装饰、家用品、家具、灯饰用品等仅作为用品摆放指导,不包含在受托方的装修范围内。
第四条 关于该房屋的验收、交付和移交装修
1. 委托方不可撤销地委托授权上海方达物业经营公司(以下简称为方达公司)代为办理下列全部事项:(1) 代为接收受托方发出的交付该房屋通知;(2) 代为根据《预售合同》约定的标准对该房屋进行验收(下称毛坯房验收(3) 代为认可和接受该房屋的验收结果;(4) 代为接收和接受受托方交付的该房屋;(5) 代为将该房屋交给受托方进行改造和装修;(6) 代为签署上述事项所涉及的全部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房屋交付书等;代为签收上述事项所涉及的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新建住宅质量保证书、新建住宅使用说明书等。
2. 方达公司代理委托方进行验收、接收和接受该房屋后,将代理委托方保管该房屋的钥匙以及其他相关物品,并将该房屋移交受托方进行改造和装修。
第五条 装修期限、装修工程验收、装修后移交以及物业服务费用
1. 双方同意,受托方将在委托方将该房屋移交给受托方进行装修后的个月内完成 该房屋的装修,并将装修后的该房屋移交给委托方。
2. 该房屋装修完成后,受托方应当通知委托方对该房屋的装修工程进行验收和移交(下称首次通知),验收的标准为本协议及其附件规定的装修标准。如果委托方在收到首次通知后未在首次通知规定的期限内办理该房屋装修工程的验收和移交手续并且签署验收和移交确认书的,则受托方有权再通知委托方一次,以催告委托方前来办理该房屋装修工程的验收和移交(下称催告通知)。若委托方未在催告通知规定的期限内前来办理该房屋装修工程的验收和移交手续并签署验收和移交确认书的,视为委托方已经完成该房屋装修工程的验收和移交并且认可和接受该房屋装修工程符合本协议及其附件的规定,受托方已按照本协议
第五条第1款规定完成了该房屋的装修并将装修后的该房屋移交给委托方。
3. 自装修后的该房屋移交给委托方或者根据本协议约定视同移交给委托方之日的下一个月的第一日起,该房屋的物业服务费用由委托方承担和缴纳,并且该房屋装修工程的灭失和毁损的风险亦由委托方承担。委托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延长该房屋装修工程的保修期。
4. 若委托方于验收交接该房屋的装修工程过程中提出对该房屋装修工程的书面整改要求,或者如果该房屋的装修不符合本协议约定的,委托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不接受该房屋的装修工程,委托方仍应当立即接受装修后的该房屋并且受托方不承担延期移交装修后的该房屋的违约责任。但是受托方应当根据本协议约定的标准及时自行或通过第三方对该房屋装修工程进行整改。
第六条 特别约定
1. 委托方承诺,委托方不得因为本协议的任何争议或者本协议的签订、变更或解除而解除
《预售合同》或要求向受托方退还该房屋。
2. 如果委托方尚有《预售合同》项下应付而未付的购房款,则受托方有权相应顺延移交装修后的该房屋,并且本条并不损害受托方根据适用法律规定和《预售合同》而享有的任何权利和救济。如果受托方根据前述规定决定顺延移交装修后的该房屋的,则自该等顺延期间开始之日的前一日起,该房屋的物业服务费由委托方承担和缴纳,并且该房屋装修工程的灭失和毁损的风险亦由委托方承担。
3. 如本协议因《预售合同》无效、被撤销、解除或终止而终止的,委托方不得根据本协议向受托方提出任何权利要求或主张。
4. 委托方已经充分知悉和了解,该房屋所在楼盘经上海市地名管理办公室注册的标准地名为盛世豪园,推广名为盛世御珑湾,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记载的建设项目名称为盛世豪园(原市光路300号地块)二期,其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记载的工程名称为盛世豪园(原市光路300号地块)二期项目,其预售许可证记载的楼盘名称为盛世豪园,其在本协议及委托方签署的其他合同中可以称为盛世豪园二期。委托方完全接受该房屋所在楼盘的名称并且不得向受托方提出任何权利要求或主张。
5. 委托方充分知悉和理解:
(1)在《预售合同》签订之前,该房屋已经满足《预售合同》 规定的交付条件;
(2)上海方达物业经营公司(以下简称为方达公司)已经对该房屋进行验收,根据方达公司的验收结果,该房屋符合《预售合同》规定的要求和标准;且
(3)在签订《预售合同》之前,受托方已经对该房屋进行装修。委托方在此完全接受、认可和同意,该房屋符合《预售合同》规定的要求和标准,受托方将不会对此提出任何异议或权利要求。委托方完全认可和接受经该房屋根据本协议进行装修后的结果和后果。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 若受托方未按照本协议第五条第1款规定的期限完成该房屋的装修并向委托方移交装修后的该房屋的,则每逾期1日,受托方应当向委托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200元。
2. 如遇不可抗力或非受托方的原因导致受托方无法于本协议规定的时间前完成该房屋的装修并向委托方移交装修后的该房屋的,受托方无需对此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第八条 其他
1. 因本协议产生的或者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以求解决。如协商不成的,该争议应当提交房屋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管辖。
2. 本协议自双方签订本协议并且《预售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如《预售合同》无效、被撤销、解除或终止的,本协议自动终止。本协议与《预售合同》有矛盾或冲突的,以本协议为准。
3. 本协议一式叁份,每一方各执壹份,方达公司执壹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