瓷砖购销合同

时间:2024-07-13 01:20:48
瓷砖购销合同15篇

瓷砖购销合同15篇

随着法律观念的深入人心,越来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签订合同可以明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那么制定合同书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瓷砖购销合同,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瓷砖购销合同1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本着公平、公正、自愿、平等的原则,甲乙双方经过多次现场了解、查勘、协商,现就 工程中所使用的外墙瓷砖购销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在充分了解该工程概况和现状及市场行情的基础上,自愿承包甲方承建的 工程所使用的外墙瓷砖的供应。

二、双方达成的外墙瓷砖购销综合单价(含运输到施工现场内的运输费用、安全防护管理费用及各种税、费等):

1、 瓷砖,规格、型号 ,单价 元/㎡

2、 瓷砖,规格、型号 ,单价 元/㎡

3、 瓷砖,规格、型号 ,单价 元/㎡

三、质量要求

乙方所供应(出售)给甲方的外墙瓷砖必须达到国家现行对房屋建筑材料的相关规定要求,并满足甲方所承建的该工程设计图相关要求和质量标准,且经相关职能部门及甲方现场验收合格,否则,在施工中及之后发现不合格材料一律由乙方自行负责处理,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四、材料款支付方式

经甲乙双方多次协商一致同意:在乙方将本工程所使用的外墙瓷砖全部供运到施工现场时,支付其总货款的 %(即 万元),余下货款(即 万元)在本工程全部完工后 月内付清全部货款。在未完工期间甲方所欠乙方的余下货款不计息。

五、安全责任及材料接收方式

1、乙方所出售给甲方的外墙瓷砖必须自行按施工进度要求按质、按时安全送达甲方所承建该项目的施工现场内,并卸放在甲方指定的地点,由甲方施工现场材料保管员依实验收、计量后给乙方出具材料签收单,乙方自行保管好此材料签收单,且此材料签收单为甲乙双方唯一结算计量依据,遗失不补,否则造成的一切损失概由责任方负责承担。

2、甲方在给乙方所供应的材料单价中已包括了材料及材料运输到施工现场并卸放在指定地点的一切费用,故乙方应自行合理、安全安排运送材料方式及运输工具,且自行做好其安全防护管理,否则所发生的一切安全责任及损失概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一切责任及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六、本协议是甲、乙双方经多次商议后双方真实意愿的表达,双方必须共同遵守,不得违约,否则由违约方赔偿对方一切损失并承担相应责任。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形成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七、补充协议(或内容):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瓷砖购销合同2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标的物

标的物名称 规格型号 单价

数量 计量单位 总价(元)

合 计 大写: ¥: 元

注:标的物单价固定,数量为暂估量,最终结算以现场收料人员签收的票据作为结算依据。

第二条.质量标准

应符合 国家强制性标准。

第三条.交(提)货方式及验收

1.甲方提前 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备货,乙方按甲方要求时间将砌块及时送达至 。

2.标的物的包装、供货、运输、卸车等工作及费用由乙方负责,运输途中的毁损、灭失责任由乙方承担。

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私自随意在现场卸货。

4.到场后损坏率应小于 %,经现场取样验收合格并填写验收单后视为甲方接收。

5.货到现场三日内如有质量问题,乙方应无条件退货,运输费用及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担。

第四条.结算及付款

第五条.违约责任

1、如乙方因所供货物不符合合同要求导致甲方遭受损失,乙方应承担合同总价款5%的违约金,并赔偿给甲方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

2、如乙方未按时将货物送到施工现场导致甲方遭受损失,乙方应承担合同总价款2%的违约金,并赔偿给甲方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

3、乙方须保障甲方使用其产品时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侵权指控,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4、甲乙双方特别约定本合同债权不得转让,如违反本约定,除转让行为无效外,违约方应支付另一方合同价款10%的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另一方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

第六条.合同解除

1、乙方履行合同不符合要求并拒绝更正,或乙方迟延履行合同超过 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2、甲方迟延付款超过 日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3、因一方违约使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欲终止或解除全部合同,应以书面形式通知违约方,解除合同从书面通知送达对方时生效,如采用邮寄方式送达,双方一致同意按本合同地址发送邮件15日后视为送达。

第七条.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双方互不承担责任,任何一方都有权解除合同。所谓不可抗力,是指双方无法预见、无法避免并无法克服的客观情况。

第八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以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应依法向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其他

1、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本合同与补充协议不一致的地方,以补充协议为准;

3、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如不能在同一天签字或盖章,以后签字或盖章一方的签字或盖章日为合同生效日;

4、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公章): 乙 方(公章):

企业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瓷砖购销合同3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

甲方(需方):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供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______________工程向乙方采购____________事项订立如下条款:

< ……此处隐藏9668个字……__单价:_________产品质量:_________金额:_________

备注:以上价格为包干价,任何方均不在中途调价。

二、质量标准:质量应满足《轻质高强饰面砖》JC/T2195—20xx以及企业标准执行,并满足需方要求,以双方签字封样为准,生产工艺为:垫板窑全通体砖,数量以需方的实际数量为准。

三、交货地点、运输方式及费用:供方负责运输到需方指定的成都市新都区新繁镇大月·龙湖尚城施工现场,上车费及运费由供方负责,下车费由需方自理。

四、交货时间:供方收到需方支付的定金后,开始对本合同约定的全部产品进行生产;供方在25日内开始向需方交货,第一批货在年月日前供货,并按照需方工程进度交货。

五、验收标准:需方在收到货物后,按第二条规定标准进行验收;如供方所供货物有质量问题由供方承担换货及相关经济责任。

六、货物交接:需方制定员工姓名电话号码身份证号,为货物接收人,代表需方接受货物。签订合同时应向供方提供需方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并提供制定员工的身份证复印件作为合同的附件。

七、货款结算及支付:本合同签订生效后,需方支付_________元作为需方履行本合同的定金_________(人民币);需方在支付货款时,货款在人民币壹仟元以下的可以现金支付外,货款超过人民币壹仟元以上时,需方必须以银行转账或电汇方式支付到合同指定的账号,否则视为需方未支付货款;需方付清全部货款后,供方开票货到付全款,定金在最后一车货款中扣除;如需方未按约定付款,供方有权拒发货,造成停工损失由需方负责。

八、供方收到需方支付的定金后,开始对本合同约定的全部产品进行生产,需方不得中途解除合同,否则供方所生产的全部产品仍由需方安装合同价格赔偿供方的损失。

九、本合同签订生效后,对双方都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一方都不得单方变更或者解除;如一方违约,应当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5万元,并按照定金法则处理定金,如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还应当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

十、供方在受国家能源调控或遇到不可抗拒的因素(自然灾害)导致企业不能正常生产的情况下,及时告知需方,供货期顺延。

十一、本合同的所有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1、协商解决;

2、如协商不成,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争议,由需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3、其他有关事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办理。

十二、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双方签字盖章并在需方支付定金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瓷砖购销合同15

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项目木地板供货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二、 基本要求

提供和交付的货物的技术规格应符合国家规范和行业要求,样件双方签字封样,样件经甲方审核同意后方能批量生产。正式生产、供货前,乙方应到甲方施工现场认真复核外墙砖及地砖数量、颜色与尺寸,同样式地板生产批次不超过2批次,并对最终生产数量、尺寸及质量负责。 检验报告书及合格证等随货同行。每批供货须按国家规定送北京市质检部门复检,费用由乙方承担。

三、 交货与包装

1. 包装:包装箱与包装方式应方便搬运,符合国家有关规格、型号、颜色、重量、批号、生产厂等相关要求。

2. 交货:工地交货,乙方须按期将货物送达武冈市东升路甲方工地。

3. 验收:乙方每批次交货必须按国家相关要求在北京市质量检测部门进行复检;甲方(或甲方指定收货单位)仅对包装、规格、颜色、破损等进行抽查验收。地板进场抽查验收并不能免去乙方对产品质量所应承担的责任。

4. 运输方式及费用: 运输方式由乙方自行决定、所产生的运输费用、装卸费用等均由乙方负担。

5. 合理损耗:对于货物启封前发生的破损,由乙方100%补偿;启封后发生的破损,分清双方责任由责任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6. 交货时间与数量:按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五、质量保证

1. 质保期自工程整体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为期一年。

2. 质保期内,如因乙方产品质量问题,乙方应在十五个工作内采取令甲方满意的修复措施,无条件补货,并承担所产生的相关费用。

3. 如乙方产品经上海市检验部门检验,不符合合同约定要求或未达到相应的国家标准时,乙方承担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并作为违约行为按合同相关条款予以处罚。

六、付款方式

1. 预付款:合同签订时乙方预付10%的订金。

2. 乙方以 转帐 方式支付货款

甲方临时帐户:户名:

3. 质保金:质保期为自整体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质保金为结算金额的5%,质保金到期在无质量问题条件下支付。

七、违约责任

1. 合同签订后,如有一方违约自行终止合同,违约方以合同总价款的20%作为违约金给与对方赔偿,并承担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相关的经济损失。

2. 如出现欺诈、以次充好等行为的,或所供产品未能达到国家标准的,乙方除退还甲方已付款项外,还应按合同总金额的20%作为违约赔偿,同时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3. 延期交货:乙方延期交货按每延期一天处罚合同总价款的0.5%,但误期赔偿金总额不得超过合同总金额的10%。

4. 累计超过二十天延期交货,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处以合同总价款10%的赔偿处罚。

5. 所有处罚在支付当期货款时予以扣除。

八、补货

在合同签订之日起半年内,甲方的补货通知书应提前十个工作日发出,乙方须在接通知后二十五个工作日内交货。乙方在执行完合同供货后,有义务在两年内无条件满足甲方的补货要求,且不作价格调整。 九、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节,协商调节不成,提请项目所在地仲裁机关仲裁。

十二、合同生效

本合同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签字、盖章之日生效。

十三、其他约定事项

1. 本合同价格包括货物价格、运输费用、装卸费用及税金等全部费用。

2. 除甲方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3.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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